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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户外广告“洁净”工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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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深圳9月22日消息(记者孙松涛) 深圳市工商部门将从即日起展开深圳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烟草等类别的户外广告将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据悉,今年深圳市政府有关会议确定,由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登记,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据此,深圳市工商局近日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以专项行动方式,切实加强深圳市户外广告内容监管,严肃查处各类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将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烟草类别的户外广告作为重点,重点查处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包括:1、户外广告内容中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情形的;2、户外广告内容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3、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广告审查,或超出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核定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4、违法发布户外烟草广告的;5、户外广告用语用字不标准、不规范的;6、户外广告内容中含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宣传用语的。7、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

    根据统一部署,此次户外广告整治将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即日起到11月底,整治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城市道路、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控制范围以及城门关口和其他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第二阶段由12月至明年6月底,整治全市建成区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9-25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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